


秦西巴纵麑
译文
注释
孟孙猎而得麑(ní),使秦西巴持归烹之。麑母随之而啼,秦西巴弗忍,纵而与之。孟孙归,求麑安在。秦西巴对曰:“其母随而啼,臣诚弗忍,窃()纵而予之。”孟孙怒,逐秦西巴。居一年,取以为子傅。左右曰:“秦西巴有罪于君,今以为子傅,何也?”孟孙曰:“夫一麑不忍,又何况于人乎?”
纵麑:放走小鹿。麑,小鹿。窃:私自。太子傅:太子的老师;太子是君位的继承人使:派,命令,让。猎:打猎。烹:烧,煮。啼:啼叫。忍:忍心。居:过了。以为:把...当作。安:哪里。诚:的确。持:拿着。纵:放走。逐:赶走。其:他的。
译文注释
孟孙猎而得麑(ní),使秦西巴持归烹之。麑母随之而啼,秦西巴弗忍,纵而与之。孟孙归,求麑安在。秦西巴对曰:“其母随而啼,臣诚弗忍,窃()纵而予之。”孟孙怒,逐秦西巴。居一年,取以为子傅。左右曰:“秦西巴有罪于君,今以为子傅,何也?”孟孙曰:“夫一麑不忍,又何况于人乎?”
孟孙氏打猎得到一只幼鹿,派秦西巴拿回去烧煮它。母鹿跟随着秦西巴并啼叫。秦西巴不忍心,(将幼鹿)放还给母鹿。孟孙氏回来后,寻找鹿在哪里。秦西巴回答说:“小鹿的妈妈跟在后面啼叫,我实在不忍心,私自放还给母鹿。”孟孙氏很生气,把秦西巴赶走了。过了一年,又采用他把他作为儿子的老师。左右大臣和侍卫说:“秦西巴对您有罪,现在却把他作为您儿子的老师,为什么?”孟孙氏说:“(他)对一只小鹿都不忍心伤害,又何况对人呢?
纵麑:放走小鹿。麑,小鹿。窃:私自。太子傅:太子的老师;太子是君位的继承人使:派,命令,让。猎:打猎。烹:烧,煮。啼:啼叫。忍:忍心。居:过了。以为:把...当作。安:哪里。诚:的确。持:拿着。纵:放走。逐:赶走。其:他的。
赏析
译文及注释
孟孙氏打猎得到一只幼鹿,派秦西巴拿回去烧煮它。母鹿跟随着秦西巴并啼叫。秦西巴不忍心,(将幼鹿)放还给母鹿。孟孙氏回来后,寻找鹿在哪里。秦西巴回答说:“小鹿的妈妈跟在后面啼叫,我实在不忍心,私自放还给母鹿。”孟孙氏很生气,把秦西巴赶走了。过了一年,又采用他把他作为儿子的老师。左右大臣和侍卫说:“秦西巴对您有罪,现在却把他作为您儿子的老师,为什么?”孟孙氏说:“(他)对一只小鹿都不忍心伤害,又何况对人呢?
注释
纵麑(ní):放走小鹿。麑,小鹿。
窃:私自。
太子傅:太子的老师;太子是君位的继承人
使:派,命令,让。
猎:打猎。
烹:烧,煮。
啼:啼叫。
忍:忍心
居:过了
以为:把...当作
安:哪里
诚:的确
持:拿着
纵:放走
逐:赶走
其:他的
赏析



译文
注释
十月,晋阴饴(yí)甥(shēng)会秦伯,盟于王城。
阴饴甥:名饴,甥,指他为晋侯的外甥。因封于阴(今河南陕县至陕西商县一带),故又称阴饴甥。晋大夫。秦伯:指秦穆公。王城:今陕西朝邑县西南。
秦伯曰:“晋国和乎?”对曰:“不和。小人耻失其君而悼(dào)丧其亲,不惮(dàn)征缮(shàn)以立圉也。曰:‘必报仇,宁事戎狄。’君子爱其君而知其罪,不惮征缮以待秦命。曰:‘必报德,有死无二。’以此不和。”秦伯曰:“国谓君何?”对曰:“小人戚(qī),谓之不免;君子恕,以为必归。小人曰:‘我毒秦,秦岂归君?’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归君。贰(èr)而执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服者怀德,贰者畏刑,此一役也,秦可以霸。纳而不定,废而不立,以德为怨,秦不其然。’”秦伯曰:“是吾心也。”
小人:指缺乏远见的人。君:指晋惠公。他借秦穆公的力量才做了国君,后来和秦发生矛盾,在战争中被俘。惮:怕。征缮:征集财赋,修缮兵器,准备打仗。圉:晋惠公的太子名。君子:指晋国的有远见的贵族。待秦命:这是委婉的说法。真正意思是:如果秦不送回我们的国君,就不惜一切,再打一仗。必报德,有死无二:报答秦国对晋的恩德,至死没有二心。戚:忧愁、悲哀。毒:毒害,得罪。指晋惠公与秦为敌。以前晋国发生灾荒,秦国输送了粮食;后来秦国发生灾荒,晋国一点也不给。贰:背叛。舍:释放。
改馆晋侯,馈(kuì)七牢焉。
改馆:换个住所,改用国君之礼相待。馈:赠送。七牢:牛、羊、猪各一头,叫做一牢。七牢是当时款待诸侯的礼节。
译文注释
十月,晋阴饴(yí)甥(shēng)会秦伯,盟于王城。
鲁僖公十五年十月,晋国的阴饴甥会见秦伯,两国在王城结盟。秦穆公问他:“你们晋国内部意见和协吗?”阴饴甥说“不和。小人以失去国君为耻,又因丧失亲人而悲伤,不怕多征赋税,舍得花钱添置武器盔甲,并且拥立太子姬圉继任国君。他们说:‘宁肯奉事戎狄,也得报这个仇。’君子则爱护自己的国君,但也知道他的罪过。他们也不怕多征赋税,舍得花钱添置武器盔甲,却是为了等待秦国的命令。他们说:‘宁可牺牲,一定得报答秦国的恩德。’这样,意见就不一致。”
阴饴甥:名饴,甥,指他为晋侯的外甥。因封于阴(今河南陕县至陕西商县一带),故又称阴饴甥。晋大夫。秦伯:指秦穆公。王城:今陕西朝邑县西南。
秦伯曰:“晋国和乎?”对曰:“不和。小人耻失其君而悼(dào)丧其亲,不惮(dàn)征缮(shàn)以立圉也。曰:‘必报仇,宁事戎狄。’君子爱其君而知其罪,不惮征缮以待秦命。曰:‘必报德,有死无二。’以此不和。”秦伯曰:“国谓君何?”对曰:“小人戚(qī),谓之不免;君子恕,以为必归。小人曰:‘我毒秦,秦岂归君?’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归君。贰(èr)而执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服者怀德,贰者畏刑,此一役也,秦可以霸。纳而不定,废而不立,以德为怨,秦不其然。’”秦伯曰:“是吾心也。”
秦穆公又问:“你们对国君的命运有什么看法?”阴饴甥说:“小人发愁,认为国君不免灾祸;君子宽心,以为国君必定回来。小人说:‘我对秦国太无情了,秦国岂肯还我国君?’君子说:‘我已认罪了,秦国必定还我国君。’他背叛了,就抓起来;他认罪了,就放回来。恩德再没有比这更厚的了,刑罚也没有比这更威严的了。内心臣服的自然感恩怀德,那怀有二心的也会畏惧刑罚。这一仗如此了结,秦国真可成就霸业了。不然的话,当初帮他回国登位,又不让他安于其位;后来废了他的君位,又不让他复位,以致原来施的恩德,反变成仇恨,秦国总不会出此下策吧!”
小人:指缺乏远见的人。君:指晋惠公。他借秦穆公的力量才做了国君,后来和秦发生矛盾,在战争中被俘。惮:怕。征缮:征集财赋,修缮兵器,准备打仗。圉:晋惠公的太子名。君子:指晋国的有远见的贵族。待秦命:这是委婉的说法。真正意思是:如果秦不送回我们的国君,就不惜一切,再打一仗。必报德,有死无二:报答秦国对晋的恩德,至死没有二心。戚:忧愁、悲哀。毒:毒害,得罪。指晋惠公与秦为敌。以前晋国发生灾荒,秦国输送了粮食;后来秦国发生灾荒,晋国一点也不给。贰:背叛。舍:释放。
改馆晋侯,馈(kuì)七牢焉。
秦穆公说:“你讲的正合我心啊!”马上就让晋侯改住宾馆,赠送七牢,以诸侯之礼相待。
改馆:换个住所,改用国君之礼相待。馈:赠送。七牢:牛、羊、猪各一头,叫做一牢。七牢是当时款待诸侯的礼节。
赏析
春秋时期至此,齐桓公已成霸业,但楚成王独树一帜,宋襄公虽说气力不济,也自命不凡想弄个头头当当。不过诸侯间认得的只是实力!西北的秦穆公在百里傒等的辅佐下,国力日渐强盛。在外交上对近邻晋国更是倾注了心血。晋献公死后他辅佐夷吾入主。但是已成了晋惠公的夷吾背信弃义,最后导致秦晋韩原大战,他也当了俘虏。
本文的两位主人公,对于晋国几次蒙秦国的帮助,一届届的国君轮番上台,从国内混战残杀到自乱而治,直至最后晋文公称霸诸侯,都紧密相关,所以必须予以简介;而且本文所述的事件,在秦晋关系、晋国的变迁中也较重要。说明这一段历史的来龙去脉,对于理解本文,以至后面的许多文章,如《寺人披见文公》、《介之推不言禄》、《公子重耳对秦客》、《晋献公杀世子申生》等等的时代背景,也确实是不可或缺。
阴饴(yi)甥,即史籍所说的吕省,有的称其为吕甥,是晋国大夫,晋惠公的重要大臣。他并不是姓阴,阴是他封邑的名称,其复姓瑕吕。阴饴甥所扶保的晋惠公,是晋献公之子名夷吾。献公在其父统一晋国后的第二年继位,征伐骊戎时虏得了骊姬姐妹,献公很宠爱她们,二人生公子奚齐和悼子,骊姬为了能使奚齐继位,谮恶太子,其实太子申生和公子重耳都很有贤名,得知消息后申生不辨也不走,在曲沃自杀,重耳和夷吾逃亡。跟随重耳的名人不少,而吕省、(郤xi)芮跟随着夷吾。奚齐则被立为太子,但是这只给他带来了厄运。晋献公死后,里克、邳郑杀太子奚齐和悼子,使人迎接重耳入朝,重耳经过斟酌后拒绝了,他们就改迎夷吾。
在回晋国前,吕省认为内乱未定,另外还有其他公子在外,必须依靠强国的辅助,才能确保无虞。离晋国最近的强国就是秦,于是夷吾派郤芮前往恳求,还应许以焦、瑕二城答谢。秦穆公答应了并立即出兵护送,正遇齐桓公也派出隰朋率军来安定晋国,因申生之母是齐女,桓公是诸侯霸主,此次也是尽舅家的情义。齐秦共扶晋惠公上台。但是晋惠公继位后却杀了里克、邳郑,又反悔了当初的许诺,拒绝曾答应划出的土地,开始和秦国交恶。晋国后来遭遇大灾,百里傒等力劝秦穆公不计前嫌,给予了赈济,使晋国平安度过了饥荒。几年后秦大旱歉收,自然也向晋恳求帮助,但是晋惠公不仅不卖给粮食,反而大举发兵伐秦。为此,秦穆公大怒,亲自率领大军讨伐晋国。两国军队战于韩原(山西芮城,也有人认为是陕西韩城)。秦穆公的战车陷入重围,在他仰天长叹的时候,一群晋国的流浪汉救了他,并继续冲锋陷阵,结果是晋军大败,晋惠公当了俘虏。秦穆公拟杀了他祭祀天地。秦穆公的夫人,即是申生的姐姐,为了夷吾生命身穿孝服向穆公哀求。秦穆公答应了,让晋国派使臣到王城会盟。
在晋惠公背信弃义、和被伤害的秦国交锋又丧师辱国被俘后,阴饴甥作为战败国的代表,面对仁厚的秦穆公,理屈不容置疑,但是他并未词穷。他利用回答问题的机会,巧妙地表述了晋国国内的舆论倾向,向秦穆公施加压力;引用君子和小人的不同认识,喻请秦穆公权衡利弊,以博大的胸怀宽恕罪人。能在这样的条件下,不卑不亢并使得晋惠公脸面尚存,阴饴甥的外交辞令可谓典范。
文中所述阴饴甥的辩词,确实很精彩。但是须注意,这并非是谈判的开始,而是事件的整体结果已经明确,他的辩词不过是尾声随笔而已。不是阴饴甥保住了晋惠公的命。秦穆公没有杀晋惠公祭祀神明,绝非是被阴饴甥吓住了,而是周天子的干涉。天子以晋和周同宗为由,不允许杀。而申生的姐姐,也即穆公的夫人穆姬“衰絰涕泣”,也是功不可没。最重要的,还有晋惠公的态度。当两国国君会盟,秦穆公许可他回国时,晋惠公先派阴饴甥回晋,说明他已经没有面目再回国拜社稷,请诸臣立太子圉(yu),这就使得“晋人皆哭”。于是在阴饴甥回到王城后,才有了本文的问答。
晋惠公的态度,已经埋下了他与秦穆公无法真正和解、也是秦晋将继续为敌的伏笔。实际上他回国后,两家都未停止行动。晋惠公马上杀了亲秦的重臣,秦穆公也消灭了梁国。这梁国是夷吾逃亡避难的处所,也是太子圉母亲的娘家,得知这一信息,作为会盟后的晋国人质,太子圉就产生了逃跑回国的念头,并很快地付诸行动。他的逃走和继位后的作为,促使秦穆公下定了决心,辅助重耳!
秦晋韩原之战正值春秋诸侯争霸全面展开的时候,形势是瞬息万变。文中的人物,其命运也变幻莫测,对此,下面再作一简略的交待。
这一时期,郑庄公的霸业不复存在,齐桓公早已经成为各诸侯的首领;但是楚成王在中南独树一帜,扩展版图夯实了基础,军事上也和齐桓公能平分秋色;宋襄公虽说气力不济,只因为封爵最高,再满口仁义道德,就自命不凡想弄个头头当当,不过诸侯间认得的只是实力!没有人肯买宋襄公的账。齐桓公有楚成王掣肘,手就不能伸得太长,于是,西北的秦穆公在百里傒、蹇叔、孟明视的辅佐下,发展经济、精兵厉武,国力日渐强盛。在外交上,他安定周边诸侯小国,平剿作乱侵扰的诸戎少数民族武装,对于近邻晋国,则更是倾注了心血。晋武公统一后就撒手西去,其子晋献公平顺没有几年,便因家事纷争祸起萧墙。秦穆公因是女婿,在晋献公死后,即辅佐夷吾入主。俨然一派霸主形象。但晋惠公背信弃义反与秦为敌,最后导致韩原大战。经阴饴甥努力,晋惠公获释,两国缔结了盟约,晋惠公的儿子太子圉到秦国为人质。秦穆公仍然力求与晋的和平共处,就将宗室女子许配给姬圉,这就是怀赢——后来姬圉继位,称晋怀公,女为赢姓故称。但是姬圉却一直对秦囚惠公事耿耿于怀,他是偷偷逃回晋国的,怀赢作为妻子、女儿,决定不负任何一方,姬圉逃走时她没有声张,也拒绝同行,所以很得秦穆公赏识。晋怀公继位后决心铲除重耳,令跟随重耳的诸臣立即回国,否则灭其家族!晋国国内大开杀戒,秦穆公也下定了决心,从楚国招重耳。楚成王认定“楚远秦近,秦君贤,子其勉行”,礼送重耳到秦国。秦穆公将怀赢嫁给重耳,她因改嫁,以及重耳后来掌国成为晋文公,就改称文赢。秦穆公发兵送重耳入晋,杀晋怀公立重耳。阴饴甥即吕甥阴谋烧宫殿刺杀晋文公,文公得知后逃走,和秦穆公会于王城。阴饴甥引兵没能杀了晋文公,反被秦穆公所杀。
阴饴甥在这时奉命到秦国求和,实在是既理屈又尴尬。但是他在回答秦穆公的时候,阴饴甥巧妙地将国人分为“君子”、“小人”两部分,一正一反,既承认晋侯过错,向秦服罪;又表明晋国的士气不可轻侮,态度软硬兼施,不亢不卑,把话说的恰到好处。这个时候的他不但没有词穷,反而能振振有词地把秦穆公说服,以自己的庄重自持、气节凛然、才智纵横,既赢得了秦穆公的尊重与款待,又不辱使命,达到了营救自己国君的目的。这真是一篇饱含思想智慧的的外交辞令。阴饴甥的精彩辩词,让他的外交辞令可称典范。



译文
注释
采采芣(fú)苢(yǐ),薄言采之。
采采:采而又采。芣苢:植物名,即车前草,并且其穗状花序结籽特别多,可能与当时的多子信仰有关。薄言:发语词,无义。这里主要起补充音节的作用。
采采芣苢,薄言有之。
有:取得。
采采芣苢,薄言掇(duō)之。
掇:拾取,伸长了手去采。
采采芣苢,薄言捋(luō)之。
捋:顺着茎滑动成把地采取。
采采芣苢,薄言袺(jié)之。
袺:一手提着衣襟兜着。
采采芣苢,薄言襭(xié)之。
襭:把衣襟扎在衣带上,再把东西往衣里面塞裹。
参考资料:
译文注释
采采芣(fú)苢(yǐ),薄言采之。
繁茂鲜艳的芣苡呀,我们赶紧来采呀。
采采:采而又采。芣苢:植物名,即车前草,并且其穗状花序结籽特别多,可能与当时的多子信仰有关。薄言:发语词,无义。这里主要起补充音节的作用。
采采芣苢,薄言有之。
繁茂鲜艳的芣苡呀,我们赶紧圈起来。
有:取得。
采采芣苢,薄言掇(duō)之。
繁茂鲜艳的芣苡呀,一片一片摘下来。
掇:拾取,伸长了手去采。
采采芣苢,薄言捋(luō)之。
繁茂鲜艳的芣苡呀,一把一把捋下来。
捋:顺着茎滑动成把地采取。
采采芣苢,薄言袺(jié)之。
繁茂鲜艳的芣苡呀,提起衣襟兜起来。
袺:一手提着衣襟兜着。
采采芣苢,薄言襭(xié)之。
繁茂鲜艳的芣苡呀,掖起衣襟兜回来。
襭:把衣襟扎在衣带上,再把东西往衣里面塞裹。
参考资料:
赏析
“芣苢”即车前草,这是当时人们采车前时所唱的歌谣。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



译文
注释
日居月诸,照临下土。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胡能有定?宁不我顾。
居、诸:语尾助词。乃:可是。之人:这个人,指她的丈夫。逝:助词。无实义,起调整音节的作用。古处:一说旧处,和原来一样相处;一说姑处。胡:何,怎么。定:止。指心定、心安。宁:一说乃,曾;一说岂,竟然,难道。我顾:顾我。顾,念。
日居月诸,下土是冒。乃如之人兮,逝不相好。胡能有定?宁不我报。
冒:覆盖,照临。相好:相爱。
日居月诸,出自东方。乃如之人兮,德音无良。胡能有定?俾也可忘。
德音:好名誉。
日居月诸(zhū),东方自出。父兮母兮,畜(xù)我不卒(zú)。胡能有定?报我不述。
畜我不卒:即好我不终。畜,同“慉”,喜爱。不卒,不到最后。不述:不循义理。
参考资料:
译文注释
日居月诸,照临下土。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胡能有定?宁不我顾。
太阳啊月亮,你们的光芒照耀着大地。我嫁的这个人啊,却不再像过去那样对待我了。事情怎么变得这样了呢?一点也不顾念我呀。
居、诸:语尾助词。乃:可是。之人:这个人,指她的丈夫。逝:助词。无实义,起调整音节的作用。古处:一说旧处,和原来一样相处;一说姑处。胡:何,怎么。定:止。指心定、心安。宁:一说乃,曾;一说岂,竟然,难道。我顾:顾我。顾,念。
日居月诸,下土是冒。乃如之人兮,逝不相好。胡能有定?宁不我报。
太阳啊月亮,大地披上了你们的光芒。我嫁的这个人啊,却不再像过去那样恩爱我了。事情怎么变成这样了呢?一点也不念夫妻之情呀。
冒:覆盖,照临。相好:相爱。
日居月诸,出自东方。乃如之人兮,德音无良。胡能有定?俾也可忘。
太阳呀月亮,你们每天都从东方升起。我嫁的这个人啊,却不再以好言好语安慰我了。事情怎么变成这样了呢?把那些无良之行都忘了吧。
德音:好名誉。
日居月诸(zhū),东方自出。父兮母兮,畜(xù)我不卒(zú)。胡能有定?报我不述。
太阳呀月亮,你们每天都从东方升起。我尊君如父,亲君如母,君却不以善终报我。事情怎么变成这样了呢,你自己也没有得到善终啊!
畜我不卒:即好我不终。畜,同“慉”,喜爱。不卒,不到最后。不述:不循义理。
参考资料:
赏析
这是一首弃妇申诉怨愤的诗。《毛诗序》说:“《日月》,卫庄姜伤己也。遭州吁之难,伤己不见答于先君,以至困穷之诗也。”朱熹《诗集传》说:“庄姜不见答于庄公,故呼日月而诉之。言日月之照临下土久矣,今乃有如是之人,而不以古道相处,是其心志回惑,亦何能有定哉?”都说此诗作于卫庄姜被庄公遗弃后,以此诗作者为卫庄姜,所指责的男子为卫庄公。而鲁诗则认为是卫宣公夫人宣姜为让自己的儿子寿继位而欲杀太子伋,寿为救伋,亦死,后人伤之,为作此诗。今人一般认为这是弃妇怨丈夫变心的诗。
诗的第一章把读者带入这样的境界:在太阳或月亮的光辉照耀下,一位妇人在她的屋旁呼日月而申诉:日月能如常地照耀大地,为何我的丈夫不能如以往一样顾念我!以后各章的第一句“日居月诸”作为起兴,还有一种陪衬的作用。日月出自东方、照临大地,是有定所,而结为夫妇的“之人”竟心志回惑,“胡能有定”。作者之所以反覆吟咏日月,正是为了陪衬其反覆强调的“胡能有定”的。
第二第三章承第一章的反覆咏叹,真是“一诉不已,乃再诉之,再诉不已,更三诉之”(方玉润《诗经原始》)。第四章沉痛已极,无可奈何,只有自呼父母而叹其生之不辰了,前面感情的回旋,到此突然一纵,扣人心弦,“埋怨父母极无理,却有至情”(牛运震《诗志》)。
诗中没有具体去描写弃妇的内心痛苦,而是着重于弃妇的心理刻画。女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是很复杂的,有种被遗弃后的幽愤,指责丈夫无定止。同时她又很怀念她的丈夫,仍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能够“顾”(想念)她,“报”(答理)她。理智上,她清醒地认识到丈夫“德音无良”;但情感上,她仍希望丈夫“畜我”以“卒”。朱熹《诗集传》说:“见弃如此,而犹有望之之意焉。此诗之所为厚也。”这种见弃与有望之间的矛盾,又恰恰是弃妇真实感情的流露。因此,《日月》能强烈震撼读者的心灵。延伸解析古代学者以为这是首弃妇声诉幽怨的愤诗,且很多人认定是“卫庄姜”(卫庄公夫人)感喟“州吁之难”(卫庄公庶子“公子州吁” 弑杀庄姜养子、卫桓公“姬完”的宫廷政变)的穷困诗。这种观点看似成立的理由是比较充分的,日月比喻国君与夫人,未亡人庄姜目睹宫廷剧变(卫公子州吁首开弑杀犯上之风,挑衅姬周宗法制度,被时人认为大逆不道),所以作诗追念先君亡夫,痛惜枉死的嗣君养子,哀叹自己的不良遭际但是仔细研究诗中细节,弃妇之说则疑窦颇多。尤其是抱怨父母一节,既不合于周人礼法(强调“孝悌”),也语意突兀:常人以给父母养老送终为俗,怎可颠倒要求父母终养自己?实际上结合周初历史和邶人的渊源,综合看待《国风.邶风》的低闷、忧郁风格,将这首诗同样视为殷遗怀旧的歌谣可能才更靠谱。熟悉中国上古史的研究者都知道:周朝推翻商朝后,最初的政策对亡国民众比较友好,武王君臣采取了各种措施极力安抚;后来因殷顽叛乱、周公旦才在镇压平叛后对其施以重大惩罚。如果扩大思路,将周人、商人这段恩怨变化的背景套入到《邶风.日月》篇中,则很多细节就更容易对号入座、解释通畅。日月起兴,是因为天道有恒,衬托人世容易变幻,暗喻商族亡国亡族(没有灭族,大贵族微子、萁子和其他小贵族保留了商族血脉,但纣王和武庚禄父这条主根化为浮云了)的沧海桑田悲剧。两厢难处,是当年周、商两族复杂关系的真实写照。处境飘摇窘困,是因为大叛乱后惩罚加身。作为曾经显赫、现在弱势的“殷顽”,自然会抱怨周朝,很容易将所有灾难都委过周室而不愿意深刻自省。所以诗中屡屡出现“逝不古处”、 “宁不我顾”……、 “德音无良”的抱怨,希冀处境得到改善,如此才“俾也可忘”。抱怨父母其实完全是比喻。犹如说:我们商人的祖先是天下共主,轮到我们这代人却不仅失去霸权,还因两次战败(前为武王克商的“牧野之战”,后为周公东征的二次征服),宗族亲人被离析打散、族群主体被监视居住。“胡能有定?报我不述。”也可以顺理成章解释。中国上古传统,灭人国而不绝其祀,夏、商、周三代均遵循这条重要国际规则。传说夏后(夏朝君主的称号)册封上古著名氏族为诸侯(实际上是认可);汤王灭桀,也专门册封禹王的后人,承认各地氏族部落首领的诸侯地位(夏商封建都不是严格意义的封建制度,所谓封国其实是氏族部落或更大型的联盟而非地域国家,周朝的封建制才是真正意义的叠层封建联盟体制,周朝封国很多都是打破了血缘关系的地域型国家);武王遵守传统,册封周人认定的上迄黄帝、炎帝、下止夏禹、商汤的后裔为诸侯。只是由于武庚组织叛乱,周公才粉碎了武庚的政权,重新安排处置“殷顽民”。诗中的“报我不述”应该是指武庚政权被粉碎的事情,作者认为周朝这样处置不合古礼和惯例。对这首诗的新解属于个人的一家之说,可以存疑,也欢迎有兴趣的朋友深度研究和发掘,权当是对继承发扬我国古老的国学文化略效绵薄之力。如果新说被证明成立,那么《邶风.日月》的创作时间就不是春秋,而是远为久远的周初。这首诗文辞古朴、风格与《邶风.柏舟》雷同也就相当自然,前面仔细分析过“柏舟”、可以更肯定的说和周初的大叛乱关系密切。



译文
注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亦:也。欲:想要。兼:同时具有。舍:舍弃。取:选取。甚:超过。于:比。故:所以,因此。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恶:厌恶。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如使:假如,假使。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莫:没有。则:那么。凡:凡是,一切。得生:保全生命。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为:做。而:但是。是故:这是因为。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是:此,这样。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一箪(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欤 通 与;乡 通 向;辟 通 避)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则:就。弗:不。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蹴:用脚踢。而:表修饰。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宫室:住宅。奉:侍奉。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与:通“欤”,语气助词。乡:通“向”,从前。已:停止,放弃。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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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注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亦:也。欲:想要。兼:同时具有。舍:舍弃。取:选取。甚:超过。于:比。故:所以,因此。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恶:厌恶。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如使:假如,假使。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莫:没有。则:那么。凡:凡是,一切。得生:保全生命。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为:做。而:但是。是故:这是因为。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是:此,这样。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一箪(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欤 通 与;乡 通 向;辟 通 避)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则:就。弗:不。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蹴:用脚踢。而:表修饰。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宫室:住宅。奉:侍奉。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与:通“欤”,语气助词。乡:通“向”,从前。已:停止,放弃。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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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